招标信息

第一采油厂生鲜、果蔬、水产品、禽类、干调制品等食材采购配送招标公告

2024-11-2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年大庆油田第一采油厂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招标人为大庆油田第一采油厂,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概况:受大庆油田第一采油厂(简称招标人)委托,就第一采油厂食堂生鲜、果蔬、水产品、禽类、干调制品、蛋类、豆制品、乳制品以及其他食用农产品、散装食品及预包装食品等食材,具体品种以招标人实际需求食材为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为:定商定价招标。只确定中标人和中标价格,不确定供货数量。招标人将选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并有履行合同能力的综合评价得分前6名的为中标人,当有效投标人数量少于等于预选中标人数量时,采取末位淘汰制,中标人数量为有效投标人数量减1。采购量分配标准:排名第一的承担310万工作量、排名第二的承担300万工作量,排名第三的承担290万工作量、排名第四的承担280万工作量、排名第五的承担270万工作量、排名第六的承担260万工作量。

在遇如下情况时,评标委员会须按照如下方法开展评标工作:

(1)如经初步评审后如有效投标人为6家的,评标委员会仍需对本项目中1450万部分工作量(即排名第一的承担310万工作量、排名第二的承担300万工作量,排名第三的承担290万工作量,排名第四的承担280万工作量、排名第五的承担270万工作量)进行详细评审,在确定投标人能够承担本项目的情况下,确定中标候选人承担1450万工作量,剩余260万元招标人另行公开招标选商。

(2)如经初步评审后如有效投标人为5家的,评标委员会仍需对本项目中1180万部分工作量(即排名第一的承担310万工作量、排名第二的承担300万工作量,排名第三的承担290万工作量,排名第四的承担280万工作量)进行详细评审,在确定投标人能够承担本项目的情况下,确定中标候选人承担1180万工作量,剩余530万元招标人另行公开招标选商。

(3)如经初步评审后如有效投标人为4家的,评标委员会仍需进行详细评审,在确定投标人能够承担本项目的情况下,推荐前三名投标人为本项目900万工作量(即排名第一的承担310万工作量、排名第二的承担300万工作量,排名第三的承担290万工作量)的中标人,本项目810万部分招标人另行公开招标选商。

(4)如经初步评审后如有效投标人为3家的,评标委员会仍需进行详细评审,在确定投标人能够承担本项目的情况下,推荐前两名投标人为本项目610万工作量(即排名第一的承担310万工作量、排名第二的承担300万工作量)的中标人,本项目1100万部分招标人另行公开招标选商。

(5)如初步评审后有效投标人为2家的,评标委员会仍需进行详细评审,在确定投标人能够承担本项目的情况下,推荐一名投标人为本项目310万工作量的中标人,剩余1400万部分招标人另行招标选商.

2.2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进行考察,如发现与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文件响应不符的,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

2.3中标结果有效期:到下次招标为止,最长至2025年12月31日。

2.4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5交货地点:第一采油厂。

2.6选商方式:用户依据招标结果选定供应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营业执照基础信息”选项卡网络查询截图及营业执照影印件。

3.2投标人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文件中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影印件。

3.3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须承诺接到采购需求后,按招标人采购食品名称、质量、数量、配送地点、配送时间等要求,提供同品、同质的商品。执行国家食品相关标准,并执行生产厂家保质期标准,散装食品、预包装食品配送日期至过期日期的时长不得低于食品保质期总时长的1/2;散装食品、预包装食品的包装及食品标签应符合《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规定。

3.6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积极控制其提供商品的价格,保证配送的商品单价不高于招标人公示价格即“合同结算单价”。如出现不执行招标人公示价格的情况一次时,我公司同意招标人将未执行的工作量转交其他中标人执行,直到我公司能够执行招标人下一次公示价格时为止。如出现不执行招标人公示价格的情况达到两次,我公司将主动与招标人解除合同,按我公司合同违约处理,并承担由此给招标人带来的损失。

3.7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如发生下列情况,招标人将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同时有权要求将剩余标的工作量转交其他中标人执行,中标人同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7.1在整个供货周期内出现未按招标人提供的采购需求完成工作内容3次的;

3.7.2未达到招标人服务质量满意度测评95%以上的;

3.7.3不配合招标人突发事件防控或其他政府指导性工作的;

3.7.4出卖人不配合买受人进行合同履行管理的。

3.8投标人须承诺:我方成为中标后选人后,同意招标人将我方相关认证证书、业绩发票进行公示,如出现对上述资料存在质疑的情况,我方在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并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如不提供的,同意取消我方中标候选人资格。

3.9投标人须承诺:在招标结果公示期内,我方若对中标候选人的公示资料提出质疑,保证质疑的真实性,并提供真实的佐证资料,如不提供的视为质疑无效。一旦发现我方提出的质疑存在虚假的情况,如我方为中标候选人,同意招标人取消我方中标候选人资格,并将我方列入失信人名单;如我方不是中标候选人,同意招标人将我方列入失信人名单。

3.10投标人须承诺近三年(2021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1日),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没有欠薪及员工上访讨薪等不良记录。

3.11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进行考察,如发现与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文件响应不符的,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29日09:00:00至2024年12月5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5。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4年12月9日09:00:0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