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西部(重庆)科学城医学科技创新园项目(一期)西部(重庆)科学城医学科技创新园方案设计及一期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2024-11-2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部(重庆)科学城医学科技创新园方案设计及一期勘察设计(工程名称)已由重庆高新区改革发展局以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410-500356-04-05-650577)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科学城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科学城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重庆高新区金凤镇

2.2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西部(重庆)科学城医学科技创新园拟选址金凤国际医学中心医疗医教北侧地块。用地东面为花房子湿地公园、西面为重庆大学附属肿瘤医院科学城院区,南面为凤举路。建设用地规模约514亩。此次招标的西部(重庆)科学城医学科技创新园一期工程占地约324亩(不含市政道路和河流),建筑面积约23万平方米。

2.3本次招标项目勘察设计合同估算金额:2449.36万元

2.4招标范围:

(1)勘察范围:按照相关技术标准的规定,完成西部(重庆)科学城医学科技创新园一期用地范围内包括设计和施工阶段所需勘察:

1)一次性详勘(包含提供持力层以下3倍桩径至5米范围内的不良地质状况的书面说明、施工过程中的补勘);

2)超前钻(包含一桩一孔、桩基施工阶段取样及试验、对既有建构筑物基础形式的调查和勘测等),并与设计单位配合提供准确的桩身长度;

3)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和勘察成果,以及协助招标人完成审批手续办理等后续服务工作,勘察成果必须取得勘察审查合格书。

(2)设计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本项目整体(一二期)修建性详细规划;一期方案设计(含投资估算)、初步设计(含工程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具体如下:

1)按照相关技术标准的规定,编制本项目整体(一二期)修建性详细规划及一期建筑方案(含风貌、景观等设计导则)和《勘察任务书》,完成本项目的规划和一期建筑单体的方案深化设计(包含投资估算)、一期初步设计(包含工程概算编制)、一期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依照规划及招标人要求完成方案深化报审取得工程规划许可证、深化设计方案深化通过招标人和设计咨询审查;②依据批复或技术审查通过的深化方案深化设计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包含且不限于土石方、土建、给排水、强弱电、消防工程、暖通工程、电梯、节能绿建、装配式建筑、景观及精装饰装修、海绵城市、轨道专篇(如有)等专项设计;③依据批复或技术审查通过的初步设计和概算批复完成施工图设计,包含且不限于土石方、土建、给排水、强弱电、消防工程、暖通工程、电梯、节能绿建、装配式建筑、景观及精装饰装修、海绵城市、轨道专篇(如有)等专项设计,二次深化设计;④配合业主完成工程的前期手续报建、审批(截止至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完成)及设计审查工作(施工图审查除外);⑤配合完成工程可能存在的专项论证工作(高边坡、BIM设计、隧道保护、环评、水保、绿建、海绵、装配式、技术复杂论证等),相关评审费、专家费等由中标单位承担。

2)负责各阶段的设计答疑、设计交底、设计变更及派驻现场设计代表服务等)。

3)配合开展申请国家资金的立项或备案工作。

(3)其他:协助招标人完成本项目勘察设计相关的各项审批手续办理(中标后,勘察方案深化需经过招标人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以及协助招标人办理工程各阶段的其他相关手续。

注:发包人有权调整或取消工作范围及内容,投标人不得因此提出任何费用索赔。

2.5勘察设计服务期限:(1)勘察周期:满足设计工期要求,由勘察设计牵头单位组织开展相关工作,勘察方案经发包人、设计单位和勘察审查单位确认后,30日历天内完成勘察工作并出具地勘报告。

(2)设计周期:发包人提出设计需求后200日历日内完成(分阶段分项目按照发包人要求出图),具体以投标人提报发包人审核的计划为准:

①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及规划调整:40日历天,并满足设计任务书中的工期要求;

②建筑方案设计及建筑单体深化设计阶段:50日历天,并满足设计任务书中的工期要求;

③初步设计:50日历天,并满足设计任务书中的工期要求;

④施工图设计:60日历天,并满足设计任务书中的工期要求;

注:以上勘察设计周期仅为暂定工作周期,具体根据发包人要求可分功能、分片区、分项目出图;中标单位需按招标人要求提供15套文本,经招标人或业主相关重大会议审议后确定设计周期,如因甲方原因设计周期顺延。

2.6标段划分(如有):/

2.7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勘察、设计及规划三类资质:

I、投标人应具备下列勘察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II、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Ⅲ、具备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

3.1.2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各联合体单位均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为联合体时,须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在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联合体牵头人;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含牵头人)不得超过3家,且牵头人须为负责设计任务的设计单位,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单位均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12-19 09:3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