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系统采购招标公告

2024-11-29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本招标项目 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系统采购 已由吉林市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以采购计划-[2024]-00095号 批准招标,项目招标人为 吉林市龙潭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编号:ZJZB202411C03

3、项目名称: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系统采购

4、预算金额(即最高投标限价):75万元,招标人不接受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报价。

5、招标内容: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系统采购。

6、招标范围:货物、安装、调试及与之有关的后期配套服务。

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8、供货地点:吉林市龙潭区汉阳街37号(招标人指定地点)。

9、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10、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相关标准的合格产品。

11、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5)本项目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供应商。

(2)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4)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本公司(案由:单位行贿罪)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案由:行贿罪)。

(5)投标人须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记录名单。

(6)投标人须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7)投标人须具备相关部门核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且许可及备案范围包含本次采购内容,否则投标无效。

(8)投标货物需具备制造厂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商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11月29日至2024年12月6日16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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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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