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兖矿集团杨村煤矿全矿井智能联合排水控制系统研究与应用招标公告

2024-11-29

1. 招标条件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杨村煤矿全矿井智能联合排水控制系统研究与应用项目已由兖矿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批准招标,招标人为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杨村煤矿),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1 项目名称: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杨村煤矿全矿井智能联合排水控制系统研究与应用项目
1.2 项目编号:SNZB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对水泵及其相关设备进行精细化管理,达到相关数据的上传及无人值守,做到对设备的提前预警、运行状态及能效的监测,达到节能减排的目的。

2.2 招标范围及要求
2.2.1 研制成果报告。

2.2.2 全矿井智能联合排水控制系统研究与应用系统一套。

2.2.3 申请发明专利不少于 2 项。

2.2.4 发表科技学术论文(核心期刊)不少于 2 篇。

2.2.5 通过对全矿井智能排水联合排水系统研究,实现排水系统无人智能化运行;通过对全排水系统的数据采集及分析研究,实现对水泵设备的能效、故障的全面监控。最终实现矿井排水系统安全、可靠、高效、科学的运行。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减员增效、降低成本,提高劳动生产率,实现井下两个泵站及地面污水处理厂联合排水的目的。

详细要求见“第五章 技术规范及相关要求”。

2.3 服务地点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杨村煤矿。

2.4 服务期限要求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2.5 质量标准及要求
2.5.1 质保期为自安装调试正常后 12 个月或到货后 18 个月,先到为准。

质保期内凡出现设备质量问题,中标方均应免费维修或更换,并对其产品提供终身服务。

2.5.2 中标方必须有专业的售后团队,能够即时解决生产中遇到的问题,能够提供 24 小时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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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服务。

2.5.3 中标方应对其外购配置的设备及部件的合理性和先进性负责。

2.5.4 设备应满足技术要求和制造验收标准。

2.5.5 所供应的货物将按下列标准(推荐)进行设计和制造。

电器:IEC 标准/EN 标准;机械:ISO 标准。

类似或高于上述标准的货物原产国的国家标准或其它目前使用的国家标准。

2.5.6 设备的设计与制造应采用 SI 国际单位制,个别部件采用英制单位应列出清单。 2.5.7 防爆电气设备应按中国 GB3836.1-2010 标准,或其它被中国防爆检验部门认可的标准制造。

2.5.8 噪声较大的设备应采取隔声、消声措施。

2.5.9 中标方要在设备生产中间阶段邀请招标方去中标方对设备进行中检,设备出厂前邀请招标方去对设备进行终检,终检合格后,设备方可出厂。

2.5.10 设备出厂前 30 天中标方应向招标方提供验收标准和设备说明书等有关资料并邀请招标方参加出厂验收,货到后,招标方主持开箱验收,中标方派人参加。

2.5.11 中标方对质保期内的维修服务承诺。

2.5.12 中标方对设备大修周期、使用寿命及各主要部件的寿命承诺,详见技术规格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科研能力。

3.2 资质要求:
3.2.1 投标人需具备“煤矿排水控制系统”煤安证,具备相关专利 3 份。

3.2.2 投标人在投标时需要提交书面承诺函(见招标公告附件)。

3.3 项目团队要求
项目经理: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井下排水系统工程项目负责人工作经历。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任职。

以上人员需提供近六个月本单位的连续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3.4 投标人投标信息填报时需提供当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 /shixin/)查询本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招标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投标人未曾与山东能源及权属单位发生过合同违约及信用异常的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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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或事项。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需在投标文件中附信用查询);
3.5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不良状态;
3.6 本次投标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4. 业绩要求
4.1 投标人近三年(2021 年至今)至少具有 1 个水系统科研项目业绩,非科研类排水控制系统业绩 10 份,项目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其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及项目所对应的发票。合同证明材料要包含合同封皮、内容、合同签订页及所对应的发票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如发现或被投诉提供虚假业绩证明的,一旦查实,取消投标资格并承担相应损失。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1 月 28 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4 日止,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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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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