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赣榆区餐厨(餐余)垃圾处理项目特许经营实施方案编制服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公告

2024-11-29
项目名称:赣榆区餐厨(餐余)垃圾处理项目特许经营实施方案编制服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5.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65万元

采购需求:

根据《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23]115号)《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2024年第17号令)要求,开展相关工作:(1)开展项目调研工作,确定核心边界条件;(2)按照相关政策要求编制完成特许经营方案;(3)草拟特许经营合作协议;(4)协助实施机构开展特许经营可行性论证及专家评审、政府审批工作;(5)配合实施机构填报全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信息系统入库信息,协助实施机构完成审核工作,(6)协助实施机构开展本项目的社会资本方采购工作;(7)配合实施机构与特许经营中标单位的协议谈判、签订等工作;(8)在服务期限内,为项目实施机构提供相关政策性文件和已形成的成果文件方面的咨询服务。具体详见采购文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全部服务内容结束止(本项目服务期为暂定,最终服务期根据实际情况,以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连财购〔2023〕4号文件要求,符合要求的提交《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详见采购文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按连财购〔2023〕4号文件要求,符合要求的提交《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详见采购文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在“信用中国”查询,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具有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情形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苏财购[2022]45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进行采购,符合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是“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登记单位;(提供相关截图依据,加盖公司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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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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