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广州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2025年通勤车车辆租赁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2024-11-29

广州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2025年通勤车车辆租赁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广州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方”)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名称

广州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2025年通勤车车辆租赁采购项目

二、项目类别

服务

三、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四、采购内容

广州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2025年通勤车车辆租赁采购项目。

五、采购控制价

其他 预计采购金额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七、公告开始时间

2024年11月29日

八、公告结束时间

2024年12月02日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06日 09:00

十、采购方联系方式

(登录后查看)

                         

采购方:广州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11月29日

 

采购公告附件:

1.项目信息

1.1项目概况:基于服务员工职业健康的考虑,分析公司本部员工居住地分布、路程长短和广州各区道路上下班车辆拥堵状况,现拟开通天河越秀线、番禺线通勤班车,以上两条线路的上下站点都将设置在主干道上,重点覆盖主干道地铁站口,做好地铁接驳。通勤班车上班行驶时间控制在60分钟以内。

1.2采购范围:

1.2.1、车辆需求

序号

车辆类型

数量(辆)

载客(货)量

行驶路线

日行驶里程

备注

1

小型客车

1

18及以上

始发站为中山大道→中山八路85号为终点站(原路返回)

始发站发车时间为06:35,中山八路85号发车时间为17:10分

40kM

1.出租方包司机、保险费、维修费、车船税费、燃油费、路桥费、停车费。

2.两条行驶线路均未列站点,承租方有权按实际情况作出站点和发车时间的调整。
3.承租方有权提出取消线路。

4.采购人实际需求为每条线路1台车,具体车型按需定。供应商需提供4台车资料。

12及以上

2

小型客车

1

18及以上

始发站为市桥地铁站→中山八路85号为终点站(原路返回)

始发站发车时间为06:45,中山八路85号发车时间为17:10分

60kM

12及以上

1.2.2、车辆要求

(1)提供符合国家道路运输管理要求的车辆投入通勤车运营,并保证所有车辆配备GPS和空调等相关配套设备。

(2)通勤车辆投入使用不超过3年(响应文件附行驶证扫描件,如是配置全新车辆的,则提供承诺),车辆符合安全行驶有关规定要求,车身颜色统一。

(3)提供与响应文件相一致的通勤车辆或优于响应文件的通勤车辆,否则采购人有权中止合同。

(4)供应商必须购置乘客意外事故险,每座位赔偿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或以上,保险期限至少应涵盖服务期。

(5)车厢内外整洁卫生、车窗明亮、无异味、无异响,车辆每天清洁、每周定期至少一次消毒。

(6)须保证所有营运车辆的车质、车况和准时出车,确保车辆正常营运。行车载客时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合理操作,确保乘客乘车及上下车安全,如因违章行车或操作不合理发生交通事故而造成乘客损失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一切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赔偿。

1.2.3、驾驶员要求

(1)驾驶员要求有5年以上驾驶经验,技术精湛,持有“道路运输人员从业资格证”,品行良好、有责任、安全意识强、服务态度好,并且无交通责任事故记录。

(2)驾驶员出车时衣着整齐干净,保持良好精神;遵守采购人规章制度,礼貌对待乘客;保证按时到位,车容整洁,安全平稳行车,服从采购人的合理安排。

(3)驾驶员每天要对车辆进行清洁、消毒,保持车辆干净整洁。

(4)驾驶员每年提供体验报告或身体健康证明(提供承诺函)。

1.3项目地点:广州市。

1.4资金来源、落实情况:自有资金,已落实。

1.5合同有效期(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框架采购结果有效期:若下一年度的采购结果未能在本次采购结果有效期结束日之前签订合同,则本次采购结果有效期可延续至下一年度的合同签订之日,但延续时长不能超过三个月。

1.6标段划分: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详见标段信息表:

序号

标段

预计采购金额(万元)

最大中标数量

中标比例

最高限价(万元)

备注

1

广州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2025年通勤车车辆租赁采购项目

47

1

100%

/

含税

2.供应商资格要求

序号

资格要求内容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

供应商没有暂停投标资格、取消投标资格、不接受投标、市场禁入,且未解除的。

4

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5

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6

投入的车辆必须为自有车辆以及办理车辆营运证。(提供行驶证复印件/扫描件,如配置全新车辆的,须提供拟配新车品牌、车型并出具承诺函)

7

供应商须承诺成交后提供与响应文件一致的通勤车辆或优于响应文件的通勤车辆(提供承诺函)。

8

供应商须购置乘客意外事故险,每座位赔偿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或以上,保险期限至少应涵盖服务期(提供承诺函)。

9

供应商配置的驾驶员须有5年以上驾驶经验,持有“道路运输人员从业资格证”,且每年提供体验报告或身体健康证明。(提供承诺函)。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采购文件的领取

4.1、凡有意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11月30日00时00分00秒至2024年12月02日24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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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