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长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B1-5接待会议中心、B3接待会议中心幕墙工程招标公告
2024-11-29清华国重昌平基地(清华科学城)项目(B1-5接待会议中心等17项)一标段(施工)已由北京市昌平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以京昌经信局备〔2023〕27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北京华弘玻璃有限公司,建设地点为南口镇东大街52号,建设资金来自国有企业单位自筹资金(地方),出资比例为100%。
该整体工程建设所需的清华国重昌平基地(清华科学城)项目(B1-5接待会议中心等17项)一标段B1-5接待会议中心、B3接待会议中心幕墙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北京长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专业分包工程名称清华国重昌平基地(清华科学城)项目(B1-5接待会议中心等17项)一标段B1-5接待会议中心、B3接待会议中心幕墙工程
2.2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建设规模断桥铝合金门窗1039.7㎡,幕墙总面积952.24㎡合同估算价266(万元)
2.3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建设地点南口镇
2.4本专业分包工程的工期要求31日历天
2.5本专业分包工程的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包括该项目全部外立面幕墙及门窗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所有外门、窗,金钢网纱窗、金属窗套、金属门套、钢板雨篷,玻璃幕墙,手动拉杆开窗机、电动开窗机、防火幕墙,幕墙保温、幕墙埋件等施工,质量缺陷责任期的维修、保修以及配合发包人做好检验试验、竣工验收、移交等全部工作内容。
2.6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新]及以上资质,近5年已完工的单项合同额在500万元(含)以上或单项合同面积在2000平方米(含)以上的建筑幕墙或门窗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2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采用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专业分包工程中参加资格预审。
3.3其他要求:/
4.申请人信誉要求
4.1失信被执行人
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对失信被执行人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4.2其他信誉要求
(1)警示为施工安全风险企业
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对警示为施工安全风险企业采用(采用/不采用)否决性惩戒。
(2)其他要求/
5.资格预审方法
本专业分包工程资格预审评审方法采用有限数量制。
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5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5家。
如果申请人少于5家(含),本专业分包工程招标不可以由资格预审改为资格后审。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与且资质条件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请于2024年11月29日09时00分至2024年12月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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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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