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公司所属资产中天然气设施维保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11-28二、招标内容:富民公司所属资产中天然气设施维保服务采购
三、服务期:2年(具体合同中明确)。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报名时请各投标供应商将以下证明文件复印件单独装订成册(一式二份),加盖投标人公章,在报名时间截止前提交给招标代理公司。原件(或公证件原件)必须带到报名现场,(原件带至报名现场核查无误后方可报名)
4.1.投标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
4.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的会计报告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4.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2.如非投标单位法人亲自到场的,还须提供有效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与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为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须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注: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2)凡为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3)根据评审时“信用中国”网站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3.投标单位要充分考虑知识产权问题,应保证招标单位免除且承担由于投标单位在其本国使用该项目所需的材料和设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而引起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行动、行政程序索赔、请求等,以及招标单位为此而产生的损失和损害、费用和支出(包括律师费)。
五、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出售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11月29日-2024年12月05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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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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