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中原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三聚氰胺事业部熔盐炉燃烧器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河南省中原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三聚氰胺事业部熔盐炉燃烧器采购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河南省中原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规模:三聚氰胺装置三台熔盐炉燃烧器的采购、安装、调试,旧燃烧器的拆除。
2.项目地点:河南省濮阳市人民路西端河南省中原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三聚氰胺装置区
3.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45天内,具备现场试车条件。
4.招标范围:三台熔盐炉燃烧器的采购、安装、调试,旧燃烧器的拆除。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合格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独立法人,须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2.投标人须提供 2021年1月1日至今燃烧器类似工况成功运行业绩不低于三个(家),其中至少一个(家)为改造业绩,并提供有效合同。投标前投标人要和招标人进行充分技术交流,以便全面正确理解招标文件技术规格要求。
3.国外品牌必须提供制造商授权委托书,国产品牌不接受经销商投标。
4.投标人不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4.1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侵犯或违反任何第三方的工业产权、知识产权或引起索赔的;
4.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货物投标的;
4.3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4.4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4.5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存在串标、围标、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等问题的;
4.6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的;
4.7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当天查询的结果为准,若该网站查不到该投标人信息视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4.8被列入河南能源集团或河南能源濮阳园区供应商黑名单的。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发售时间:从2024年11月29日9:00到2024年12月5日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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