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激光产业园办公楼主楼七楼装修工程建筑材料招标公告

2024-11-29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激光产业园办公楼主楼七楼装修工程建筑材料招标采购招标人为鞍钢集团房产物业有限公司安全生产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名称:激光产业园办公楼主楼七楼装修工程建筑材料招标采购招标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转询比采购本项目招标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流通型注册资金:300.0(万元)及以上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的生产经营资质,提供至少1份1年内曾开具的主营业务增值税发票扫描件、图片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财务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其他要求:需要提供年检合格的企业资质要求: 1.营业执照(或副本)扫描件;税务登记证(或副本)扫描件(三证合一的除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副本)扫描件(三证合一的除外);2.投标人须工商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3.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的生产经营资质及一般纳税人资格。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接受生产型企业及流通型企业投标,生产型企业投标产品必须是本企业自产的产品6..禁止鞍钢集团公司灰名单、黑名单企业参与本次投标。
7..同一出资人(股东)或出资人(股东)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参与投标,投标文件无效。
8.投标方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注册资金、资质证明,或提供的相关注册资金、资质证明不满足招标要求,投标文件无效。
9.投标方必须确保提供的所有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合法、真实、有效,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10.供货方须在合同签订3天后交货,逾期交货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中标方需按委托方实际需求用量送货到施工现场。
3.6本次招标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29日17时00分至2024年12月10日0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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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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