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ATP荧光检测仪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2024-11-29
一、项目名称:

ATP荧光检测仪(二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

三、项目概况:

包号/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技术要求

计量单位

数量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备注

1

 

ATP荧光检测仪

详见第二部分

详见第二部分

1

中标方国产类1个月内,进口类3个月内完成交货安装及调试。

中标方负责将货物运输至院方指定地点

 

ATP生物荧光检测拭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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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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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耗材

说明

1.投标供应商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当包括所有货物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投标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未使用过的产品。

4.设备配套耗材明细:ATP生物荧光检测拭子为设备配套耗材,此耗材1台6年(设备使用期限)使用量为6000份,此报价金额与设备金额一同计算价格分。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项目预算:1万元;

3.最高限价:1万元;

4.项目共1包,通过评审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5.其他:1)需满足采购人要求的交货时间、地点与方式、售后服务(需自交货验收完毕之日算起,所有产品质保≥2年)、知识产权和保密要求、物资编目赋码要求、付款及结算方式、履约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的要求;

2)中标人(成交人)预中标后,须提交采购人所在省份近两年内最低价承诺函(特殊情况需提交说明)。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特定资质:

1.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提供所投货物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书(进口产品无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许可证(有效期内);

2.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提供符合所投货物风险管理类别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书。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

(一)申领时间:2024年12月2日至2024年12月11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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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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