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烟草总公司深圳市公司会计咨询服务项目(2024年-2026年)招标公告

2024-11-2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烟草总公司深圳市公司会计咨询服务项目(2024年-2026年),招标人为中国烟草总公司深圳市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烟草总公司深圳市公司财务会计咨询服务项目(2024-2026)。

2.2 招标范围:为了进一步规范会计基础工作,提升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水平,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现拟选定一家供应商为招标人提供2024年-2026年财务会计咨询服务,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

2.3 预算金额:本项目含税预算金额为人民币99万元/年,两年合计含税预算金额为人民币198万元。

2.4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1月30日(服务合同一年一签)。

2.5服务单位:中国烟草总公司深圳市公司本部及下属各区局、公司共十四家单位。包括:中国烟草总公司深圳市公司本部、深圳市烟草福田公司、深圳市烟草罗湖公司、深圳市烟草南山公司、深圳市烟草盐田公司、深圳市烟草宝安公司、深圳市烟草龙岗公司、深圳市烟草光明公司、深圳市烟草坪山公司、深圳市烟草龙华公司、深圳市烟草大鹏新区公司、深圳市烟草深汕特别合作区公司、深圳中深烟草贸易中心及深圳市一方盒商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6 标段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2 投标人须具有财政部或省级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提供有效证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分所参与投标的提供分所执业证书,同时提供总所的营业执照与执业证书复印件及总所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原件。同一总所及其下辖的所有分所中仅允许其中一个主体参与投标,否则该总所及其下辖的所有分所的投标均视为无效投标。

3.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该项目授权代表均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s://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以开标当天查询信息为准);

注:查询方式:登陆“中国裁判文书网”首页→点击搜索框区域的“高级检索”,点击“当事人”输入名字(投标人名称/法人代表姓名/授权代表姓名),案件类型选“刑事案件”,文书类型选“判决书”,案由选“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行贿罪(如个人)/单位行贿罪(如单位)”→点击“检索”并截图;

3.4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信息为准);

3.5 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尚在处罚期内的)、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尚在处罚期内的);(以开标当天查询信息为准)

3.6 投标人未被列入招标人行业“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 ,(以开标当天查询信息为准)

3.7 投标人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须提供财务信誉承诺函);

3.8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在最近三年没有出现投标文件中的承诺条款与中标后实际服务情况出现重大偏差等不良信誉记录,(须提供财务信誉承诺函);

3.9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须提供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4年 11月 29 日至2024年12月04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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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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