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铁塔西宁市某区道路照明设施维护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4-11-29本招标项目为青海铁塔西宁市某区道路照明设施维护服务项目(招标编号:JSZB-2024-18160),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1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单项采购,主要内容是为西宁市某区道路照明设施提供维护服务。
1.2本次招标预估规模、服务标准要求具体如下:
1.2.1预估规模:264.15万元(不含税),本项目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6%,若为小规模纳税人,则依照国家或地方规定的税率执行。
1.2.2服务地点:西宁市,具体地点由招标人指定。
1.2.3服务标准要求:合格,达到国家、行业及青海铁塔的要求。
1.2.4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年。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中标人数量为1人,份额100%
1.4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维护服务费不含税总价264.15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将被否决投标。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依法设立: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相关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
2.1.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须提供“承诺能够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
2.1.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自 2021年1月1日以来类似业绩合计金额不少于300万元,应满足下列要求: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必须涵括合同金额、合同内容、合同签章页等)。若为框架合同/协议则须提供框架合同/协议加订单或发票或结算依据,以订单或发票或结算依据金额为准,提供框架合同/协议+订单的以订单时间为准,提供框架合同/协议+结算单或发票的,以框架合同/协议签署时间为准;若为签署合同的,以合同金额及合同签署日期为准。
2.1.4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同时具备:1.具有有效期內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有效的四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注: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新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2.1.5人员要求:(1)企业主要负责人具有通信主管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2)项目负责人具有通信主管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至少一名),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通信主管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至少一名),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4)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特种作业人员须具备应急管理部或其下属的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特种施工作业证件(高处作业证至少一名、电工证至少一名)。
人员需提供拟投入人员身份证扫描件、有效证书扫描件及社保局出具的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缴纳的2024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
2.1.6控股管理关系: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2.1.7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8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1月1日起)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1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1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青海省“禁止交易企业”的(被列入黑名单或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等情况),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列入【维护服务】“中国铁塔【全国级/青海省级】供应商黑名单”的。
提供承诺函及相关证明截图(包括但不限于“中国裁判文书网”“第(6)项、第(7)项”查询截图和“信用中国”或者“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第(8)项”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2.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2.4 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年11月30日至2024年12月04日(北京时间,下同),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须同时在中通服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电子招标平台(https://jszb.chinaccsscm.cn/)和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https://ebid.chinatowercom.cn/)进行登记申领。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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