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陕西能源赵石畔煤电有限公司2025年#1锅炉脱硝中层催化剂活性再生项目招标公告

2024-11-29
一、招标条件
本陕西能源赵石畔煤电有限公司2025 年#1 锅炉脱硝中层催化剂活性再生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100.0%,招标人为陕西能源赵石畔煤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陕西能源赵石畔煤电有限公司位于陕西省榆林市中南部的横山区雷龙湾镇永忠村。厂址西侧紧邻包茂高速公路,南侧紧邻赵石畔矿井工业场地、北距规划的赵石畔站约3.6km。陕能赵石畔煤电一体化项目位于榆林市横山区榆横二期规划矿区内。项目井田面积约291.89 平方公里,地质储量13.16 亿吨。项目一期2×100 万千瓦已建成投入商业运营,接入陕西榆横至山东潍坊1000 千伏特高压输电通道。 本采购项目为雷龙湾电厂#1 锅炉脱硝中层催化剂活性再生项目。#1 锅炉脱硝催化剂的型式为蜂窝式,由东方凯特瑞(成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原成都东方凯特瑞环保催化剂责任有限公司)提供,主要活性成分为 TiO2、V2O5 及 WO3。本次催化剂再生采用工厂再生方式,含脱硝中层催化剂装卸车、运输、工厂再生、补充催化剂、催化剂回运、测试块、取样检测、废催化剂处置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1 锅炉脱硝装置A、B 反应器中层催化剂进行再生,并对破损的单元体进行修补或更换。具体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陕西能源赵石畔煤电有限公司2025 年#1 锅炉脱硝中层催化剂活性再生项目)的申请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环保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

营类别需包含HW50(772-007-50); 3.跨省转移处置的投标人应当转移至陕西省相邻或者与陕西省开展区域合作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危险废物处置设施,以及全国统筹布局的危险废物处置设施; 4.投标人近三年(2021 年10 月0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1 项脱硝催化剂再生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并加盖公章; 5.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1—2023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至少提供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近6 个月内的资信证明;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应提供自成立年度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 6.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提供查询截图,信息以网上查询结果为准);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 年11 月29 日 09 时00 分 至 2024 年12 月05 日 17 时00 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12 月20 日 09 时3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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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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