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北京计算机技术及应用研究所LED大屏幕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11-29
一、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项目名称:LED大屏幕设备采购项目。

2. 招标编号:ZC24 

3. 项目概况:

序号

装备名称

交付时间

最高限价

交付地点

1

LED大屏幕设备采购项目

 收到招标人通知后45天内完成安装调试

240万元

招标人指定地点

备注

提供不少于5年的原厂质保服务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 一般资格要求

1.1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

1.2 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人为非外籍人士,不得拥有境外永久居留权。

1.3 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单位。

1.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5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6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7 不在军队装备采购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暂停参加装备采购或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期内;未被军队装备采购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黑名单;未被军委装备发展部列入装备承制单位失信名单或被军委装备发展部列入装备承制单位失信名单尚不在限制措施时间范围内。

1.8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商誉,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9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违规记录,并且未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重大质量问题。

1.10 投标人法人代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1.11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1.12 本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1.13 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相关经验,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LED屏幕相关的项目业绩,提供相关业绩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和合同盖章页复印件。

2. 特定资格要求

2.1 列入《装备承制单位名录》且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有效,承制资格副本范围符合采购标的要求,与采购内容相近相关;
注:①尚未经军委装备发展部批准注册列入《装备承制单位名录》,但已通过现场审查的,须提供主管装备承制资格审查的军兵种装备部或军委机关分管装备机构的合同监管部门出具的已完成初审、续审、扩大范围审查等证明材料;②对于证书有效期内承制单位发生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隶属关系、注册地址和控股股东等注册事项变化,尚未完成变更的,须提供原工商营业执照(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准子变更通知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推予变更通知书)、现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监管军事代表室盖章的《装备承制单位资格注册内容变更申请表》(或监管军事代表室出具的变更证明)。

2.2须具备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证书,军内单位须具备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保密资格证明;
注:如保密资格证书已过期但已办理完成续期手续的,除提供原证书复印件外,还须提供保密资格证书颁发单位或审核认定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军内单位须提供上级主管单位出具的保密资格证明:对于证书有效期内承制单位发生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等注册事项变化的情况,除提供原证书复印件外,还须提供保密资格证书颁发单位或审核认定部门出具完成变更的相关证明材料。

2.3 须通过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注:已完成“两证合一”的单位不需要单独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三、 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 29日9:00至2024年12月6日16:00时(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下载招标文件。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0日14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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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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