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报废电子设备回收处置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2024-11-2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报废电子设备回收处置项目,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报废电子设备回收处置项目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中标人数量:3家

采购内容:本项目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取3家设备回收商在广州分行全辖机构(含花都、增城、南沙、从化区域工行服务网点)的报废计算机设备的回收处置,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用户需求书》。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本项目允许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3.2投标人符合国家行业资质标准并具有相关监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包括且不限于国家环保、公安和保密等部门颁发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或《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证明》及《废旧金属收购业备案证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3截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有效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进行查询为准。

3.4投标人具有足够的经济实力:投标人提供近三年的财务报告。(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2022年、2023年财务报告复印件)

3.5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与工商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出现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并且未被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

3.6投标人须承诺:在本项目中如获中标,在服务期内按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响应承诺履行合同义务,不得采取各种方式拒绝发货或提供服务。否则,中国工商银行有权将其列入《中国工商银行不良行为供应商禁入名单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中,取消入围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理。(提供《承诺函》)

3.7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2024年1月1日至今不少月3个月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合同、子项)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9投标人应主动披露其与招标人人员利益关系,对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人,招标人保留不接受其参与本项目的权利: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主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拟派项目团队人员曾经与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分行(含辖属分支机构)存在劳动关系。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主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拟派项目团队人员与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分行高级经理及以上人员(含行长助理)、采购相关部门(广州分行财务会计部、办公室)管理层成员或利益关联人员有夫妻、亲属关系。

3.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3.11已登记并购买了本项目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为2024年11月30日至2024年12月6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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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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