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保定中钞证券印制有限公司气流粉碎设备采购
1.2采购人:保定中钞证券印制有限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
采购2台气流粉碎设备,用于将粉体材料粉碎至要求规格。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1家,100%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 采购2台气流粉碎设备,用于将粉体材料粉碎至要求规格。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2.2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供货期3个月,含指导安装调试时间。
2.3交货地点:河北省保定市盛兴西路2166号保定中钞证券印制有限公司
2.4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2)财务要求:无
(3)业绩要求:无
(4)信誉要求:①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记录,以评审当日谈判小组查询结果为准);②未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附“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记录,以评审当日谈判小组查询结果为准);③近三年内供应商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须附承诺函);④未列入中国印钞造币行业采购限制准入供应商名单(供应商无须提供此材料,由采购人于评审当日查询)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无
(6)其他要求: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不符合采购人相关准入规定的情形。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联合体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应满足本条第3.1款规定的要求,且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此外,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如下条件:联合体的资格认定标准如下:
联合体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磋商采购项目,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4年11月29日17时0分0秒至2024年12月7日0时0分0秒(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后查看)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 0元,售后不退。(线上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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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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