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国联通鄂尔多斯市分公司开展质差用户修复和渠道能力提升项目比选公告
2024-11-291.1 项目背景:为了进一步落实集团公司及省公司客户满意度提升工作要求,2024年我公司将委托第三方公司围绕客户满意度提升开展专项服务咨询工作。通过开展此项目,实现对触点服务的监测和提升,以实现客户满意度和服务能力“双提升”的目标。
1.2 采购内容:采购开展质差用户修复和渠道能力提升项目,详见技术规范。
1.3 预算金额:199800.00元(不含税)。
1.4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7 中选人数量及份额分配:中选人数量为1名,份额100%。
1.8 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半年。
1.9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1日完成系统上线。
1.10 技术要求:满足国家、行业规定及采购人的要求。
1.11服务地点:鄂尔多斯市。
1.12 最高限价:本项目采用总价报价方式,设置不含税总价最高限价179820.00元(较预算降幅10%),应答人应答报价如高于最高限价,其应答将被否决。
2.应答人资格要求
2.1 应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局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它组织。
注: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不限于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2 应答人须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证明材料请根据以下内容三选一即可)。
(1)提供税务局网站查询的一般纳税人证明截图;
(2)提供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认定表或其他证明材料;
(3)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或加盖公章的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
2.3 应答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含国内呼叫中心业务)。须提供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证明,如以上证件处于换证期,须提供换证主管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官方网站发布的审核合格公示。
2.4 应答人须提供签署日期为2022年01月01日至比选公告发出之日前的同类项目(质差用户修复或渠道能力提升)业绩合同或框架协议,累计份数不少于1份,且业绩累计金额不低于150000.00元(含税)。
注:应答人须提供合同或框架协议+采购订单(如为电子合同须具备甲方公司水印并提供该合同下采购订单)扫描件审核,合同或框架协议必须包括签订时间、合同金额页、合同标的(或采购清单)、双方签章页。如框架协议未提供与之相符的协议有效期内的采购订单,则不计入有效业绩,框架协议金额以订单为准。资料不全、评审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关键信息的将不予认可。
2.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6 应答人须按采购人要求提供《供应商合规承诺书》及《合规经营承诺书》。
注:须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书。
2.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注:须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书及企业控股、管理关系申报表。
2.8 处于禁入期内的中国联通集团或内蒙古联通黑名单供应商及其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不得参与应答;在签订合同前,如果被列入中国联通或内蒙古联通禁入型供应商黑名单,则立即取消中选资格;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被列入中国联通或内蒙古联通禁入型供应商黑名单,则立即终止合同执行,相关后果由卖方承担。
2.9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2.10 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签字并盖章的承诺书):
①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②被责令停业的;
③被暂停或者取消参选资格的;
④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
⑤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⑥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1 电子比选文件获取
4.1.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2024 年 11 月 29日 18 时 00 分至 2024 年 12月04日 18时 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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