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招标内容:完善升级一期燃气安全运行监管系统,实现对管道天然气场站、管网、用户及瓶装液化气充装、供应配送、使用等全过程、全链条“一网统管”,建设部署全流程监管平台。提供监测报警等各项云服务。针对辖区内高风险区域燃气管网,部署可燃气体探测报警器1845套;针对辖区内老旧小区改造、农村煤改气等地下管线,部署87套施工破坏监测设备;针对辖区内天然气工商用气场所,部署2400套工商业可燃气体监测器;针对辖区内天然气、液化气等家庭用户,部署11.4万套家庭可燃气体监测器;针对辖区内储气重瓶存放区,部署219套催化燃烧式可燃气体探测报警器。
1.2 交货期:自接到招标人通知后7个自然日内到货。
1.3 保修期:至少3年,最终保修期以投标人投标的承诺保修期为准。
1.4 实施地点:北京市,招标人指定实施地点。
1.5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6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51932209.00元人民币(含税总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营业执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扫描件;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扫描件。
2.2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能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或承诺书。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须提供国家税务总局官方网站查询结果的截图,或提供税务局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认定表/其他证明材料;非一般纳税人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扫描件(格式自拟)。
2.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1份可燃气体监测类业绩,且单个合同金额或框架合同下单个订单金额不少于200万元(含税)。
注:投标人须提供有效业绩合同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须提供单项合同或框架合同及框架订单原件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合同大签页、合同金额页、合同标的页、具有甲方盖章的有效框架订单(仅限框架合同)。业绩时间以单项合同或框架订单签订时间为准,业绩金额以单项合同或单个框架订单金额为准,业绩数量以单项合同或单个框架订单数量计算。所有原件扫描件须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未提供,缺失任何一项不计入业绩,原件备查)。
2.4产品资质:
(1)家用可燃气体探测器、工商业可燃气体探测器产品应具有消防产品认证证书;
(2)可燃气体智能监测仪、工商业可燃气体探测器产品应具有防爆合格证。
注:须提供上述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件。
2.5测试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所投家用可燃气体探测器(激光型) 5台样品,招标人现场随机抽取2台样品进行10%LEL报警设定值测试,任意1台样品测试不合格即判定为样品测试不通过,按否决投标处理。
2.6信誉要求:近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
2.7其他要求: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29日18时00分至2024年12月4日23时00分。
4.2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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