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公安分局信息化设备运行维护项目采购公告
2024-11-29预算金额:24.47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4.47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 |
1 |
坪山公安分局信息化设备运行维护项目 |
1项 |
详见征集文件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征集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个体工商户【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如果是分支机构参与投标,还须同时提供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主体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及上级主体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本项目不接受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投标,也不接受同一总公司有两个或以上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如出现以上情形,该两家或以上投标供应商均按无效投标处理】;2、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由投标供应商按征集文件规定的格式在《承诺函》中作出声明】;3、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投标供应商按征集文件规定的格式在《承诺函》中作出声明】;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投标供应商按征集文件规定的格式在《承诺函》中作出声明】;5、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投标供应商按征集文件规定的格式在《承诺函》中作出声明】;6、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等违法违规情形,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投标供应商按征集文件规定的格式在《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9日 至 2024年12月06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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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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