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烟台打捞局大型溢油回收船及配套溢油回收设备项目(大型收油机)招标公告
2024-11-30
项目名称:交通运输部烟台打捞局大型溢油回收船及配套溢油回收设备项目
预算金额:5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 招标编号/包号:TC240XN88/01。
2、 项目名称:烟台打捞局大型溢油回收船及配套溢油回收设备项目(大型收油机)。
3、 项目预算:人民币550万元;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550万元(含税)。
4、 项目信息:
4.1 招标项目性质:政府采购公开招标。
4.2 货物名称及数量:
包号 货物名称 单位 数量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第01包 大型收油机 套 1 是 否
注:投标人需对要求中的所有货物(产品)进行投标,不得拆分。
4.3 ★质保期: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货物及伴随服务和工程需求。
4.4 交付时间及地点:
(1) 交付时间:签订合同后12个月内(安装调试完成)。
(2) 交付地点:(登录后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1) 交付时间:签订合同后12个月内(安装调试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4.5.1 投标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供应商,包括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4.5.2 投标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国家、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
4.5.2.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5.2.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5.2.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5.2.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5.2.5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5.2.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5.3 投标供应商近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
4.5.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4.5.5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供应商,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
4.5.6 从采购代理机构正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4.5.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5.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4.6 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扶持贫困地区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9日 至 2024年12月0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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