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第三人民医院静疗门诊心电多普勒超声检测仪采购项目三次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4-11-29项目编号:HHZ
项目名称: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第三人民医院静疗门诊心电多普勒超声检测仪采购项目(三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万元):35
最高限价(万元):25
采购需求: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第三人民医院静疗门诊心电多普勒超声检测仪采购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完成交货。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1)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第三人民医院静疗门诊心电多普勒超声检测仪采购项目(三次):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相应承诺)。2.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相关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后将对供应商的信用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上进行查询,供应商如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惩戒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名单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3.供应商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供应商如果是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作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扫描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12-02 06:00至2024-12-04 23:59,每天上午06: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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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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