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装备公司常压容器施工服务专有协议招标公告
2024-12-021. 装备公司常压容器施工服务专有协议 标段
标段(包)编号:24-CNCCC-FW-GK-8107/01
发标日期:2024年12月02日
主要技术规格:常压容器施工制作等服务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本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叁年,采用1+1+1合同模式
交货数量:
招标范围:常压容器施工制作等服务
出资比例:见招标文件
生产能力:见招标文件
资格要求:3.1营业执照:(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2)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3)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3.2业绩要求(开标环节此内容需要信息公开):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个已完成的加工或制作(包括金属承载物,容器,钢结构等)服务业绩。(2)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和服务验收文件。业绩合同应包含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具有签字或盖章)、服务内容等及服务验收证明材料;服务验收文件包含服务验收报告或结算明细单或全额发票(可不含质保金)。服务验收报告或结算明细单应有合同甲方签字或盖章。 (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提供相应的已完工订单,订单内容或编号应与年度协议相关联。同一个年度协议下提供1个或以上的订单及与订单对应的服务验收证明材料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4)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通过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3.2授标原则:①当评议合格有效投标人大于等于4家时,签署一主一辅合同,按照招标文件评标办法要求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并作为主供应商签订合同,推荐的第二中标候选人为辅供应商并签订合同。主辅供应商依据排名顺序按照工作量 70%、30%分别授标。主供应商的报批金额=主供应商中标金额(含增值税)主货币×70%;辅供应商的报批金额=辅供应商中标金额(含增值税)主货币×30%。 ②当评议合格有效投标人不多于3家(含 3家)时,签署一主合同,按照招标文件评标办法要求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并作为一主供应商并签订合同,按照工作量 70%授标。未授标的 30%工作量重新招标。主供应商的报批金额=一主供应商中标金额(含增值税)主货币×70%。 ③当招标人认定投标竞争性不充分时,可否决全部投标;当发生不可抗力或招标项目发生重大变化、取消原因时,招标人可终止招标。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4年12月02日 至 2024年12月09日
招标文件价格:200.00元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3日 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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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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