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畅行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迅达电(扶)梯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2024-12-02本招标项目为台州畅行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迅达电(扶)梯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人为台州畅行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台州畅行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迅达电(扶)梯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2.2招标编号:CXGD
2.3招标范围及内容:台州畅行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迅达品牌垂直电梯(含垂直电梯整机、井道壁玻璃及钢结构、五方通话设备、装饰照明、其他附属设备)及自动扶梯(包含自动扶梯整机、装饰照明、其他附属设备)维护保养、定期安全检查、巡视、设备运行的开启和关闭、配件及辅料供应、备品备件更替换服务、24小时应急故障处理、紧急救援、现场施工安全管理、设备年度检验取证、专业日常生产资料编写和整合,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2.4服务期:1年,具体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5标段划分:1个
2.6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341.7689万元(含税),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投标将被否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为分支机构还须提供母公司的营业执照及授权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投标人应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3.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电梯安装(修理),许可证许可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和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须提供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且在有效期内)。
3.4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要求投标人须为电梯制造单位(迅达电梯)或取得电梯制造单位(迅达电梯)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委托或授权(须提供电梯制造单位证明或委托、授权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5投标人与招标人不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承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者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单位,不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6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2月2日至2024年12月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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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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