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深圳市南山区医疗集团总部医疗废水处理设施年度运维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4-12-02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SD

项目名称:深圳市南山区医疗集团总部医疗废水处理设施年度运维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肆拾万元整(¥1,400,000.00)

最高限价:人民币壹佰肆拾万元整(¥1,400,000.00)

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服务需求描述

1

深圳市南山区医疗集团总部医疗废水处理设施年度运维服务项目

1

深圳市南山区医疗集团总部医疗废水处理设施年度运维服务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或约定之日起一年。合同履行期限满后,采购人可根据实际需求及中标人履约情况确定合同是否续签,合同一年一签,最多可续签两次,最长不超过三十六个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如为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文件,并同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

5.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8.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10.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2日至2024年12月13日(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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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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