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养护设备(第四批)采购项目高速扫路车、随车吊、安全防撞车采购公告

2024-12-02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9日9:00

开标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 采购条件

本项目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养护设备(第四批)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采购主体:本采购项目由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牵头组织,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养护分公司(以下简称养护分公司)、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分公司(以下简称工程分公司)共同参与。

2.2 采购单位简介: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高速集团”)是2018年9月经省政府批复由原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改制成立的省属国企,注册资本300亿元,主营业务包含高速公路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和高速公路沿线资源经营开发及相关服务。截至2023年底,湖南高速集团共经营管理78条、6286公里高速公路,占全省已通车高速公路7530公里的83.5%;在建高速公路12条,总里程1167公里,总投资约1825亿元;资产总额约6900亿元,是湖南省资产规模最大的非金融类国有企业,国内信用评级始终保持AAA级。

2.3 采购需求范围:本次采购需求范围为集团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养护分公司、工程分公司、养护公司、建设项目公司所需的高速扫路车、随车吊、安全防撞车等3类设备。最终以采购需求人实际下单数量为准。供应商须认识到采购需求人还存在增加或减少下单数量的可能性。

本次设备采购项目共划分为3个标段,各标段采购内容等见下表:

标段号

设备名称

单位

预估数量

1

高速扫路车

3

2

随车吊

21

3

安全防撞车

27

注:(1)本次采购数量仅为暂估数量,最终以采购需求人实际下单数量为准。供应商须认识到采购需求人还存在增加或减少下单数量的可能性。供应商须承担采购数量及运距变化等不定因素的风险。设备到货后由采购需求人负责验收后进场。

(2)采购设备内容及技术性能指标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4质量要求:本次采购的设备整机质量保证期2年。设备须为全新原厂原装正品。

2.5交货期:第1标段:下达订单后15天。

第2、3标段:下达订单后30天内交货:10天内完成供货总数量的30%、20天内完成供货总数量的60%、30天内完成供货总数量的100%。

2.6采购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2.7成交供应商数量:确定成交供应商一名,负责标段内设备供货。

2.8交货地点:湖南省内采购需求人指定工程地点,响应人应充分考虑运输路况、卸货条件和运输成本,无论需求数量多少,不另计运费。

2.9采购执行合同:供应商成交后,与采购需求人签订具体采购执行合同,具体采购执行合同签订的双方共同作为合同主体承担合同法律责任与风险。

2.10采购人或采购需求人将按照《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信用管理办法》对供应商进行合同履约信用评价;对严重失信行为的,采购人或采购需求人有权将供应商信用评价评定等级直接降为 D 级。

3. 响应人资格要求

3.1 响应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供应商为企业的,还应具备组织机构代码证,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资质、财务、业绩、信誉、其他最低要求详见附录1~附录5资格审查条件要求)。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利益相关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3.4 采购人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响应人响应。

3.5 采购人不接受被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交易平台纳入黑名单的响应人响应。

3.6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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