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兴平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购置新能源纯电动公交车项目二标段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12-02
一、招标条件
本兴平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购置新能源纯电动公交车项目二标段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880 万元,招标人为兴平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核定该项目计划采购20 辆6 米新能源纯电动公交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兴平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购置新能源纯电动公交车项目二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兴平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购置新能源纯电动公交车项目二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供应商2023 年经审计的完整财务报告或在磋商日期前6 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开户行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自2024 年1 月1 日以来已缴纳至少一个月的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自2024 年1月1 日以来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5、参加本次磋商前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供应商不得为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页面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7、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磋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 年12 月03 日 08 时00 分到2024 年12 月09 日 17 时00 分费用:每套招标文件 500 元整,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12 月13 日 09 时3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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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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