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抚顺石化公司质量检验中心高纯氦气框架招标公告

2024-12-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抚顺石化公司质量检验中心高纯氦气框架招标采购招标人为抚顺石化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高纯氦气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种类及规模:高纯氦气≥99.999%40L/瓶,数量1202瓶。
使用功能:见《抚顺石化公司质量检验中心高纯氦气招标采购技术要求》
技术标准:见《抚顺石化公司质量检验中心高纯氦气招标采购技术要求》
质量要求:见《抚顺石化公司质量检验中心高纯氦气招标采购技术要求》
服务要求:见《抚顺石化公司质量检验中心高纯氦气招标采购技术要求》
交货地点:卖方负责汽运送货到抚顺石化公司石油二厂质检车间、烯烃厂质检车间、乙烯部质检车间、石油三厂质检车间等
交货期:2025年12月31日前按按买方实际需求分批供货。
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挂账次月支付现款。
包装物要求:包装物(钢瓶)由卖方免费提供,循环使用,由卖方自行回收,费用由卖方承担。
其他:当市场价格出现较大变化时,买方有权重新与供货方进行谈判或者终止合同。
本项目高纯氦气报价仅包含高纯氦气体部分,不含钢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需提供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和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截图,并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当日在该网站复核结果作为评审依据。截图至少包含单位名称、注册资金、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营业范围等评审要求的所有信息。
2、除央企及其所属单位之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股东、主要人员相同的或存在管理、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须提供天眼查www.tianyancha.com中股东和主要人员信息截图。
3、制造商应具备包括氦气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经销商应具备氦气经营资质,具备包括氦气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提供制造商授权的委托(代理)经销授权书(需加盖制造商公章),同一制造商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参与本次投标,且不能同时投标,以上证书均需在有效期内。投标人运输过程严格执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规定,具有有效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委托运输的投标人,需提供委托协议及运输单位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4、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近三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及抚顺石化公司列入黑名单。
5、在中国石油能源一号网-供应商管理-查询管理-信息查询中显示供应商状态为“暂停”、“取消”的供货商不具有投标资格;在中国石油能源一号网-综合查询-供应商查询-操作-查看-准入产品信息-产品状态中,显示本项目标的物的物资分类码为“暂停”、“取消准入”的供货商不具有投标资格。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12月02日17时至2024年12月09日23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