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2025年佛山分公司建筑消防系统及设备维保技术服务项目(标段1-标段2)招标公告

2024-12-02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2025年佛山分公司建筑消防系统及设备维保技术服务项目(标段1-标段2), 服务内容为对电信大院、机楼(办公楼)及接入网点、电信营业厅在用消防系统及设备提供维保服务,如下:

1)本部:佛山本部信息大厦、魁奇大院、城西仓库、大富仓库、同济综合楼等5个主要电信大院在用消防系统及设备维保服务(详见维护设备清单)。

2)禅城:禅城区分公司所属范围下的同济、亲仁、南庄、石湾、环湖、朝东、张槎、华远西等5个主要电信大院、9个机楼及117个接入网点、9个电信营业厅的在用消防系统及设备维保服务。

3)南海:佛山电信南海区分公司本部及16个营销服务中心所辖大院、办公楼、通信机楼及其接入网点、电信营业厅等的在用消防系统及设备维保服务。

4)顺德:顺德区分公司本部(含副楼、裙楼、南区宿舍)、 德胜机楼、 线路中心、红岗仓库、大良、容桂、乐从、北滘、龙江、勒流、陈村、伦教、杏坛、均安中心等共19座综合建筑物(机楼)及各接入网点,共计:传统型火灾自动告警系统(14套)、固定气体灭火系统(28套)、早期火灾自动告警消防系统90套(含单区、四区主机)及各点灭火器、安全出口指示牌等在用消防系统及设备器材维保服务。

5)高明:高明区公司本部大楼、荷城、三洲、人和、明城、富湾、西安、杨梅、更楼、合水、新圩等共11个主要营销中心对应综合楼(11座)、接入网点(42个)在用建筑消防系统及设备维保技术服务。

6)三水:三水区分公司本部(通信综合楼和办公综合楼)、西南、乐平、白坭、大塘、云东海、芦苞、南山中心共8个中心办公和通信综合楼及各接入网点(59个)在用消防系统及设备维保服务。

1.2     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的规模、服务名称、数量及主要服务周期及服务地点具体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标段

名称

预算费用(含税)

(人民币元)

预算费用(不含增值税)

(人民币元)

服务地点

服务时间

1

2025年佛山分公司建筑消防系统及设备维保技术服务项目(标段1-标段2)招标

标段1

250743.00

236550.00

本部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

2

201612.00

190200.00

禅城

3

标段2

686880.00

648000.00

顺德

4

752430.40

709840.00

南海

5

299403.36

282456.00

三水

6

323596.80

305280.00

高明

合计

2514665.56

2372326.00

 

……

1.3    本项目划分标段,具体标段划分情况详见1.2条。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段数为1个。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中标意向承诺书》(所填意向中标标段数不得大于本条款规定的数量),否则招标人将按照标段正序进行推荐。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具体标段最高投标限价如下:

标段1为:人民币426750.00元(不含增值税);人民币452355.00元(含税)

标段2为:人民币1945576.00元(不含增值税);人民币2062310.56元(含税)

1.5本项目设置单价最高限价(不含增值税)详见附件《分项报价表》,投标人单价价款(不含增值税)高于单价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有效的资质证书:

(1)须具备有效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二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2)须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2.1.3.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4.  财务要求:无。

2.1.5.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近3年(2021年1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全国范围内的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是指建筑消防系统及设备维保类的相关服务业绩,至少提供一份同类项目合同。

备注:

(1)业绩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项目业绩,不予认可。

(2)如法人参与投标的,法人或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予以认可;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则只认可该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

(3)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标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1.6.  项目团队要求:

(1)标段1:投标人拟派1名总项目负责人,2名区域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拟派项目团队其他成员要求4人及以上,项目团队其他成员中必须至少有4人具备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人员或建(构)筑物消防员证人员。

(2)标段2:投标人拟派1名总项目负责人,4名区域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拟派项目团队其他成员要求12人及以上(其中南海区4人及以上、顺德区4人及以上、高明区2人及以上、三水区2人及以上),项目团队其他成员中必须至少有12人具备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人员或建(构)筑物消防员证人员(其中南海区4人及以上、顺德区4人及以上、高明区2人及以上、三水区2人及以上)。

(3)须同时提供总项目负责人、区域项目负责人以及项目团队其他成员的社保证明(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3年5月1日以后缴纳的任意3个月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投标人)、项目团队其他成员的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人员或建(构)筑物消防员证人员证明文件。

备注:如法人参与投标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投标人或投标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投标人或其法人。

2.1.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起至投标截止时间)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起至投标截止时间)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起至投标截止时间)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最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公布的为准,重大违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200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

(16) 违反招标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或违反招标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公司与投标人存在控股关系(即上述公司或上述公司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在投标人的持股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

(17)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8)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年12月2日17时30分至2024年12月9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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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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