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登录后查看)受云南港鑫实业有限公司的委托,对《选聘云南港鑫实业有限公司土地资产处置评估机构.》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单位参加该项目竞争性谈判。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选聘云南港鑫实业有限公司土地资产处置评估机构.
2.2 项目编号:CS202408
2.3 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 服务内容:采购人委托之日起,按采购人要求时间完成资产评估工作并出具评估报告。
2.5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至完成采购人委托的全部工作内容止,具体按合同约定服务时间执行。
2.6 服务质量: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有关规定、规范标准,满足采购人及采购文件要求。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营业执照: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为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相关证照。
3.2 资格条件:供应商具备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土地估价机构备案或财政部门备案。
3.3 财务状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 年-2023 年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注册年份算起,2024 年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情况说明。
3.4提供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5 信誉要求:供应商应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上内容以本项目谈判当天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6 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评估师资格证书,且必须是本单位人员(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谈判(提供承诺书)。
3.8 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进行谈判。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形式为合格制。
5.竞争性谈判报名
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需于2024 年12月03 日09 时00 分至2024 年12 月06 日17 时00 分(北京时间)前登录平台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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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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