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儿童医院资产重组专项法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24-12-02受昆明市儿童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昆明市儿童医院资产重组专项法律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欢迎具有相应资质和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本项目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二、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L53;
2、项目预算(控制价):30.00万元。
3、采购内容:昆明市儿童医院因涉及项目资产重组,需聘请律师事务所为我院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具体服务要求详见第五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注:供应商需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整体报价响应,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按不实质性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处理。具体详见第五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4、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
5、服务期限:项目重组开始至重组结束。
6、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律师事务所以分支机构参加的,须提供总所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同一个律师事务所只能有一个机构(含总所及分所)参与本次投标(若投标人为律师事务所分所的,其总所及总所其他分支机构的资质、业绩不作为该投标人的资质、业绩)。
2.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且年检合格。
3.供应商及拟派律师近三年无执业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4.服务团队不少于5人,团队成员稳定,团队负责人需为律师事务所认定的合伙人(出具证明材料);团队成员应具有专职律师执业资格证并经年度检审合格。
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磋商前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竞争性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磋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需于2024年12月02日至2024年12月09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前报名。
采购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500.00元,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时间: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6日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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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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