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抚顺石化公司烯烃厂丁苯橡胶装置连二亚硫酸钠(保险粉)框架采购招标公告

2024-12-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抚顺石化公司烯烃厂丁苯橡胶装置连二亚硫酸钠(保险粉)框架采购招标人为抚顺石化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连二亚硫酸钠(保险粉)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种类及规模:120吨连二亚硫酸钠(保险粉)

使用功能:见《抚顺石化公司烯烃厂丁苯橡胶装置连二亚硫酸钠招标技术方案》

技术标准:见《抚顺石化公司烯烃厂丁苯橡胶装置连二亚硫酸钠招标技术方案》

质量要求:见《抚顺石化公司烯烃厂丁苯橡胶装置连二亚硫酸钠招标技术方案》

服务要求:见《抚顺石化公司烯烃厂丁苯橡胶装置连二亚硫酸钠招标技术方案》

交货地点:按买方要求送货到抚顺石化公司物资采购中心仓库

交货期:合同签订完成后,按买方生产要求分批供货

付款方式:分批到货,分批结算。货到验收合格、买方使用/试用合格后,挂账次月支付现款。

专用合同条款要求:分批到货,分批结算。货到验收合格、买方使用/试用合格后,挂账次月支付现款。结算数量以买方实际使用量为准,不保证最低使用量和送货量,总送货量不高于120吨。

其他:产品需使用符合标的物要求的危险品专车运输。

经合同买卖双方或合同约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确认卖方货物质量不符合约定,买方有权立即停止使用卖方产品,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支付违约金,如给买方造成损失的,卖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赔付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如中标人的产品未在抚顺石化公司有成功业绩,需要先进行试用,如试用不合格则买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重新招标。

本项目最高限单价7435元/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投标人须提供国内丁苯橡胶装置的使用供货合同(原件或原件扫描件)、以及一份使用(或试用)合格的总结。总结中须有产品名称、品种、规格、数量、控制指标、使用过程、使用效果、使用结论、用户名称、用户公章、用户单位的有效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各项信息必须可以进行确认。

3、除央企及其所属单位之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股东、主要人员相同的或存在管理、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近三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12月02日17时至2024年12月09日23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4年12月13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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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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