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弁山黄龙洞景区配套基础设施一期项目洞外景区建筑景观设计项目(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2024-12-02

1. 招标条件

弁山黄龙洞景区配套基础设施一期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出资比例为财政拨款100%,本次招标设计费估价约199万元,招标人为湖州南太湖新区城市建设发展中心,代建方为浙江南太湖城市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洞外景区建筑景观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建设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南太湖新区黄龙洞景区。

2.2项目规模:工程建安费约9000万元,项目设计面积约6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4000平方米,设计的主要内容包括黄龙洞景区报规方案整合优化(含景区规划、文化挖掘、生物多样性和业态策划等)、洞外公园的建筑及景观设计等,设计深度为方案深化-初步设计。

2.3投资估价:设计费约199万元。

2.4招标范围: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后期配合服务等设计工作,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2.5设计周期:60日历天

1)合同签订后20日内完成方案修改和深化;

2)方案依次向招标人、相关政府部门作专题汇报,汇报对象给出修改意见后、15日内完成方案修改,提交最终设计成果文件。

3)方案设计成果通过后15日内完成初步设计文件;

4)初步设计文件向相关政府部门作专题汇报,汇报对象给出修改意见后10日内完成修改,提交最终初步设计成果。

注:以上设计工期不包含发包人确认时间及报批确认时间。

2.6设计质量要求:设计成果达到现行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和地方规范、标准及规程。

3.投标人及投标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具备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注: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为浙江省外企业的须在中标后提供有效的进浙备案证明)

3.2投标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具备建筑相关专业的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中未体现专业的须同时提供相应专业学历证书);

注:(投标人为浙江省外企业的须在中标后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有效的进浙备案证明)。

3.3 其他要求:本工程拒绝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前有与工程建设相关不良行为记录正在被公示;拒绝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受到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行政机关罚款及以上的行政处罚的参与本工程投标;

(1)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1.4投标人资格要求条款。(2)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单位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前须在湖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完成相关注册。

4.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24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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