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钞实业有限公司包装箱用色母粒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12-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包装箱用色母粒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钞实业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包装箱用色母粒采购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标的:塑料包装箱用色母粒。

数量:420吨。

型号规格:9607TSM、9606TSM、9605TSM、9604TSM、9603TSM和9602TSM。

交货地点:中钞实业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交货期限:2025年度、2026年度和2027年度,按照甲方下达的发货通知进行交付。合同签订后开始陆续供货并完成产品的交货、验收(特殊情况除外),每批次订单下达后中标人收到订单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送到指定地点。

货物的运输: 货物由乙方承运,乙方应自行选择适宜的运输工具及线路安排合同货物运输。运输过程中,乙方需保证产品干燥,包装完好,码垛整齐。除本合同约定费用外,其他如运费、保险费等均由乙方承担。

货物的包装: 产品所需包装由卖方提供,要求包装牢固,数量准确,防潮,适合长途汽车运输,重量为25公斤/袋;包装袋标签须标注产品名称、编号、生产日期、重量、生产单位、地址等,原则上按照一吨堆码一托盘,运输交货中均附带托盘。

货物质保期:合同验收之日起两年时间内,卖方保证所供货物的适当和稳定运行,并负责消除存在的任何缺陷。

合同履约期限:2025年、2026年、2027年。(合同一年一签,待年度履约评价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若因政策要求及业务变动等原因导致该项目调整,则该项目将按照相关要求及时暂停或中止;若因供应商履约评价不合格,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中标供应商数量:1。

中标供应商成交份额:1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分公司、分所等分支机构作为投标人直接参与投标,但分

支机构的民事责任由其所属的法人或组织承担,提供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和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分公司、分所等分支机构的有效营业执照等作为资

格审查资料,其中:

1)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其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3)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其有效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4)投标人是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登记证书复印件。

(2)财务要求:2023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至少须包括审计意见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

现金流量表;能够出具投标人或其母公司具有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即可)或提供开标日前三个月内由投标人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

件或扫描件;

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1)资信证明文件中标明“复印无效”的,应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资信证明原件或扫描件(投标人参与同时开标的多个标段投标的,仅需在

其中某个标段投标档中提供原件);

2)无论开具银行是否有相关限制,本项目不限制资信证明的收受人和项目;

3)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

(3)业绩要求:无;

(4)信誉要求:①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网站

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当日的查询记录为准);②未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信用中

国”网站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当日的查询记录为准);③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须附承诺函);④未列入中国印钞造币集中采购电子平台“黑名单”名录。

(5)其他要求:①若两家单位由同一家公司控股或存在同一人在两家单位任职高管(股东、董事、监事)的情形,两家单位不得同时参

加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②各家投标人的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IP地址等不得一致。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02日 00时00分00秒至2024年12月09日 23时59分59秒(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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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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