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环武夷山国家公园保护发展带-闽江源崇阳溪月亮湾绿色发展及产业配套设施项目月亮湾东片区路网(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2024-12-02

1.招标条件

南平市正鑫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的编号为E3507010701100150002的环武夷山国家公园保护发展带-闽江源崇阳溪月亮湾绿色发展及产业配套设施项目-月亮湾东片区路网(勘察设计)已由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南发改审批【2024】10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平市正鑫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多渠道筹,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环武夷山国家公园保护发展带-闽江源崇阳溪月亮湾绿色发展及产业配套设施项目-月亮湾东片区路网(勘察设计);

2.2.建设地点:南平市;

2.3.工程建设规模:包括林后大街、府后街、工贸大道、规划支路A、滨江西路、光泽街、浦城街、规划次干路B、规划支路D、规划支路C、规划支路E、规划支路F等12条道路,总路线长度约10公里。其中:(1)林后大街(大红袍路至滨江西路),设计起点与大红袍路相交,途径规划E路,设计终点与滨江西路相交,修建长度约0.4公里,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道路标准红线宽40米,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50Km/h,设置综合管廊。(2)府后街(大红袍路至滨江西路),设计起点与大红袍路相交,途径规划E路,设计终点与滨江西路相交,修建长度约0.38公里,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道路标准红线宽24米,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40Km/h。(3)工贸大道(大红袍路至规划支路C),对现状工贸大道进行改造,设计起点与大红袍路相交,途径规划支路F、规划支路E及滨江西路,设计终点与规划支路C相交,修建长度约0.98公里。大红袍路至滨江西路段,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道路标准红线宽28米,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40Km/h;滨江西路至规划支路C,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道路标准红线宽15米,设计速度30Km/h,设置缆线型管廊。(4)规划支路A(大红袍路至规划支路C),长度约0.5374公里,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其中大红袍路至滨江西路段道路标准红线宽18米;滨江西路至规划支路C段道路标准宽度15米,均为双向两车道,设计速度20Km/h,设置缆线型管廊。(5)光泽街(大红袍路至滨江西路),设计起点与大红袍路相交,途径规划支路E,设计终点与滨江西路相交,修建长度约0.24公里,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道路标准红线宽15米,双向两车道,设计速度20Km/h。(6)浦城街(大红袍路至滨江西路),设计起点与大红袍路相交,途径规划支路E,设计终点与滨江西路相交,修建长度约0.40公里,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道路标准红线宽15米,双向两车道,设计速度20Km/h。(7)滨江西路(林后大街至大红袍路),设计起点与林后大街相交,途径规划支路C、工贸大道、规划支路A、规划次干路B及规划支路D,设计终点与大红袍路相交,修建长度约2.12公里,现状老路为旧省道S303,本次改造在不降低老路二级公路的线形指标的基础上,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道路标准红线宽34米,设计速度40Km/h,设置综合管廊。(8)规划次干路B(大红袍路至滨江西路),设计起点与大红袍路相交,途径规划支路E,设计终点与滨江西路相交,长度约0.53公里,道路标准红线宽28米,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40Km/h。 (9)规划支路D(规划支路E至滨江西路),设计起点与规划支路E相交,设计终点与滨江西路相交,修建长度约0.21公里,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道路标准红线宽12米,双向两车道,设计速度20Km/h。(10)规划支路C(大红袍路至滨江西路),设计起点与大红袍路相交,途经规划支路F、规划支路E、滨江西路、工贸大道、规划支路A,设计终点与滨江西路相交,修建长度约2.26公里,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道路标准红线宽15米,双向两车道,设计速度20Km/h。(11)规划支路E(光泽街至大红袍路)长度约1.7公里,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其中光泽街至浦城街段道路标准红线宽12米,浦城街至大红袍路道路标准红线宽度15米,均为双向两车道;设计速度20Km/h。(12)规划支路F(规划支路C至工贸大道),设计起点与规划支路C相交,设计终点与工贸大道相交,修建长度约0.31公里,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道路标准红线宽15米,双向两车道,设计速度20Km/h。工程内容包含道路、交通、综合管线(给水、雨水、污水、电气等)、管廊、照明、绿化等;

2.4.投资总额:人民币1427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72408.6100万元;

2.5.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招标范围:(1)本项目实施范围内的工程勘察,应满足工程设计和规范所要求的详细勘察服务,并取得审查合格的全部勘察报告和资料,以及配合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收集资料,布孔设计、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放样测量、勘探、取样、钻探、试验(原位、土工、水化、岩土)、测试、物探(包含地下管线探测)等勘察作业,编制工程勘察文件并提供审查合格的勘察文件,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配合服务、以及工程施工、验收、备案等所需要的配合后续服务等。(2)工程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概算及后续阶段设计配合和服务工作(以下达的设计任务书为准)。具体实施的范围和内容以招标人根据实际实施的子项目为准。

2.5.2.内容:工程内容包含道路、涵洞、交通、综合管线(给水、雨水、污水、电气等)、管廊、照明、绿化等;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专业工程。

2.6.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年/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①市政行业甲级工程设计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工程设计及以上资质】。(2)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甲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3.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名)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具备路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4.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投资额不低于480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设计项目;

3.5.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7.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2-03至2024-12-09(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下载/购买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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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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