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油工程-涠洲11-4/11-6项目双介质过滤器(CEPD)采购招标公告
2024-12-03海油工程-涠洲11-4/11-6项目-双介质过滤器(CEPD)采购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海油工程-涠洲11-4/11-6项目-双介质过滤器(CEPD)采购
工程项目名称: 海油工程-涠洲11-4/11-6项目-双介质过滤器(CEPD)采购
项目概况: 涠洲11-6油田涉及WZ11-6-1Sa井区、WZ11-6-7dSa井区、WY-5/7井区薄互层试采开发,构造位于南海西部北部湾盆地涠西南凹西区一号断裂带下降盘,在A洼油气向涠洲10-3油田的构造脊上,距涠洲11-4油田14.9km,距涠洲10-3油田西区6.3km,油田所在水深37.5m。
项目所在地: 天津市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标段信息
1. 海油工程-涠洲11-4/11-6项目-双介质过滤器(CEPD)采购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4
发标日期: 2024年12月03日
主要技术规格: 设计压力/温度:FV/1000kPaG/98℃,处理能力:150m³/h(单台滤器),设备尺寸:3600mm(I.D.),过滤速度<15m/h,壳体材质Q345R(R-HIC)+Phenolic Epoxy Lining,内件材质S31603(R-HIC)。进口指标:含油量≤50mg/L,悬浮固体含量≤30mg/L; 出口指标:含油量≤30mg/L,悬浮固体含量≤10mg/L,悬浮固体颗粒≤3μm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2025年4月14日前将全部货物送到指定仓库或项目现场。投标响应交货期超过招标要求交货期2周(日历日),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其投标将被拒绝。
交货数量: 2台套
招标范围: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分公司的,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授权该分公司投标),认可该分公司和上级法人单位的资质、资格和业绩,不认可同一上级法人单位的其它分公司的资质、资格和业绩,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2)投标人应为本次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贸易商投标。本次接受制造商的全资的销售公司或控股的销售公司,以及接受制造商的母公司参与投标,此类公司视同为制造商,投标时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同一制造商仅允许一家投标人参与投标,否则相关的所有投标将被否决。(3)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具备有效的GB/T19001(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或API Q1证书,认证范围应至少包含生产或制造,并可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核实。如果有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体系标准,以最新体系标准为准。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注:如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提供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是国外第三方认证机构颁发的,则网站查询不适用。(4)如出现不同投标人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相关投标均无效,招标人随时有权做出拒绝投标、取消投标资格、取消授标、不签订合同或在合同签订后终止合同等决定,相关投标人须无条件接受,且由此做出的任何损失由对应投标人承担。3.2资质要求(开标时需进行信息公开):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应具备并提供有效期内的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或其委托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TSG07-2019《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所规定的固定式压力容器制造A1或A2或D级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证书中如备注“设计外委”或“设计许可单独取证”,还需提供固定式压力容器规则设计证书),并可在全国特种设备公示信息查询平台网站:https://cnse.samr.gov.cn/核实。3.3业绩要求(开标时需进行信息公开):201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或订单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应具有及提供至少1台双介质滤器,单台双介质滤器处理量≥150m3/h的供货业绩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销售合同扫描件和2)到货验收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应有双方签署或盖章)、制造商名称、货物名称、处理量≥150m3/h的技术要求及到货验收材料(至少包含:货物验收单或结算清单或对应的发票(如有清单须提供,须体现发票号;发票需包含合同号或订单号或货物名称或买方卖方信息,且与合同或订单一致)或买方接收证明或调试验收证明。若业绩为订单,需提供对应的协议扫描件、订单扫描件及订单相应的到货验收材料。货物验收单或结算清单至少应有合同甲方签字或盖章。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满足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未按要求在开标阶段进行公开的资质、业绩信息,评标阶段不予认可。评标阶段只评审开标阶段已公开的资质、业绩内容,对在开标环节未公开的资质、业绩内容,即使投标文件中提供了也不认可并不再进行评审。3.4其他要求:未按要求在开标阶段进行公开的资质、业绩信息,评标阶段不予认可。评标阶段只评审开标阶段已公开的资质、业绩内容,对在开标环节未公开的资质、业绩内容,即使投标文件中提供了也不认可并不再进行评审。3.5 在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之后,当招标人认定投标竞争性不充分时,可否决全部投标;当发生不可抗力或招标项目发生重大变化、取消原因时,招标人可终止招标。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4年12月03日 至 2024年12月09日
招标文件价格: 200.00元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17日 09时00分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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