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综合楼消防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备更新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2024-12-03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综合楼消防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备更新改造项目
2.2 招标内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综合楼消防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备更新改造,具体包括:更换火灾报警控制器(联动型)1 套、更换控制操作台 1 个、更换火灾显示盘 1 台、更换消防应急广播设备 1 台、更换广播启动模块 22 个、更换火灾声光报警器 37只、新增火灾声光报警器 56 只、更换火灾手动报警按钮 93 只、更换消火栓按钮 150 只、更换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 169 只、更换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 1084 只、更换输入模块 26 只、更换消防电话系统 1 套、更换电话分机 50 部、新增电话分机 12 部、更换图形显示 CRT1 套、更换短路保护器 22 只、新增多线盘 1 台、更换多线控制模块 12 个、新增总线盘 1 台、更换输入输出模块 224 个、 新增更换设备用电线 1800 米、新增更换电话分机用线 1800 米、系统调试 1 套、 CRT 图纸绘制及录入点位 1 套。
2.3 项目实施地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综合楼。
2.4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接到招标人通知进场之日起,30 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设备安装、调试、交付使用和设备使用培训工作,投标人可自报最短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 2.5 采购预算及招标限价:预估 56.00 万元(含税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凭证,具有履行合同相应的法律与经济责任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凭证,并出具“具有履行合同相应的法律与经济责任能力”承诺书。
3.2 投标人应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合法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提供相关有效证书。
3.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书。
3.5 信用要求:投标人近5年(2019年11月1日至今)内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相关网站查询截图,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前进行查询,并提交给评标委员会,投标人无需提供。)
3.6 投标人近5年(2019年11月1日至今)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提供承诺书。
3.7 投标人无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投标行为。提供承诺书。
3.8 投标人近5年(2019年11月1日至今)内与中国邮政企业无经济或法律纠纷;提供承诺书。
3.9 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或处于破产状态,财产未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提供承诺书。
3.10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或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包或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以上内容提供承诺书);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云南省分公司列入供应商黑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被限制一定期限但已经移除的除外,由招标代理机构查询,并提交给评标委员会。)
3.11 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关于停止与员工经办企业发生交易的通知》(中国邮政〔2022〕274号)文件要求)。提供承诺书。
3.1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自 2024 年 12 月 04 日 至 2024 年 12 月 10 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09:00 至 12:00,下午 14:00 至 17:0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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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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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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