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山彝族自治县医疗与健康服务集团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12-02发布时间:2024-12-02 18:40:57
供应商资格: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1.3 财务状况报告: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或2023年任意一年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2024年新成立的供应商,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注:供应商提供上述四项材料其中之一均有效,对于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的供应商,投标文件中应同时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证明);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4年0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任意1个月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对于成立时间不足一个月的谈判申请人,提供成立以来的依法缴纳税收相关证明或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依法免税的谈判申请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2)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4年0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任意1个月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对于成立时间不足一个月的谈判申请人,提供成立以来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或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谈判申请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复印件盖章);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谈判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提供声明函或证明材料);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声明函或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等;峨山彝族自治县医疗与健康服务集团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服务采购项目: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包括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2 谈判申请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以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谈判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3.4 谈判申请人承诺在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公司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及近一年内法定代表人无违规违纪情况(提供承诺函);
3.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谈判申请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了谈判申请人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声明(提声明供函);
3.6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并提供劳动合同或2023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社保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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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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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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