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液化气居民用户安装物联报警器和自动切断装置项目招标公告

2024-12-0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液化气居民用户安装物联报警器和自动切断装置项目招标人为石家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及社会资本,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70.75%,社会资本29.25%。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物联报警器和自动切断装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液化气居民用户安装物联报警器和自动切断装置项目 (2)招标内容:拟为石家庄市液化气居民用户家中安装物联网家用燃气报警器和自动切断装置 232370 台,构建对液化气用户用气安全的 24 小时在线守护体系,遏制户内液化气事故发生,确保居民户内液化气使用安全 (3)招标设备名称、数量及参数:技术规格详见招标文件 (4)交货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地区 (5)交货期: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 (6)质量标准:合格且是全新的符合国家检测标准的货物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 1标段:行唐县、井陉矿区、灵寿县、鹿泉区、元氏县、赞皇县、正定县、桥西区、新华区,共计161469台。 2标段:高新区、高邑县、藁城区、晋州市、经开区、栾城区、深泽县、无极县、赵县、裕华区、长安区,共计70901台。。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其委托的代理经销商,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并具有良好的信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供货能力、安装调试、经验及较强的售后服务能力。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1.3其他要求: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下同一标段的投标。②本项目1标段: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标段: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③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④本项目技术部分采用暗标盲评方式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2-03 09:00至2024-12-25 09:29(北京时间,下同)台获取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12-25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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