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恒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电厂脱硫用石灰石粉325目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12-02二、招标代理机构:
三、项目名称:山东恒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电厂脱硫用石灰石粉325目采购项目
四、项目说明:
招标内容:电厂脱硫用石灰石粉325目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提供关键或核心的生产(经营)许可等证明资料,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圆满履约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具有投标产品的供货能力,能满足招标检验及售后服务等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期间每个月的用电费用的相关证明(每月缴纳电费不少于每月生产1000吨石灰石粉的用电量即5万度用电量的缴费证明);
3.投标人必须具有自有运输车辆,需提供相关车辆证明文件(车辆行驶证);无自有运输车辆的,需提供与运输单位签订的在有效期内的委托运输意向书;
4.投标人必须具有自有合规的石料矿山资源(提供相关合规资质如采矿许可证等)或与合规的原料厂家签订长期符合本次石灰石粉质量要求的供货协议;
5.标人必须为石灰石粉的制造商,需提供独立生产能力证明:
①应附投标单位的主要生产设备型号、台套数或生产线条数,日平均生产能力、所生产产品的规格型号和相应检测设备(设施)等;②现场照片等资料;③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已审批通过的环境影响批复文件、排污许可证等。
6.投标人具有一定的资金垫付能力,银行资信记录和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7.投标人需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一份相同或相近货物业绩证明;
8.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和《信用记录承诺函》,以及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附信用中国信用信息报告);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及费用:
1.时间:2024年12月02日至2024年12月06日,每天上午8时-11时,下午13时-17时(北京时间)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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