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彭村水库水资源调配中心视频监控智能化提升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12-0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8.888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8.888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48888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48888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0.00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数量 (单位)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所属行业 |
1 |
泉州市彭村水库水资源调配中心视频监控智能化提升服务 |
1.00 |
488880.00 |
1(项) |
否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90天内完成全部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交付采购人使用。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节能产品,适用于(采购包 1)。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采购包 1)。信用记 录,适用于(采购包 1 ), 按照下列规定执 行 :( 1 )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 的截止时 点)前分别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查询并打印相 应的信用记 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 ), 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 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 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 组的查询结果 ”)。②投标 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 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 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 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 件一并存档 ), 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
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 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明细描述资格承诺函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03日 至 2024年12月09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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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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