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便携式超声骨密度测量仪、声学测试分析系统询价公告

2024-12-03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询价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询价。

一、项目名称:便携式超声骨密度测量仪、声学测试分析系统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

三、项目概况:

包号

物资

名称

规格

型号

技术

要求

计量

单位

数量

交货时间

交货

地点

备注

01

便携式超声骨密度测量仪

详见附件

1

合同签订2个月内

北京市海淀区甲方指定地点

进口

02

声学测试分析系统采购项目

1

合同签订后6个月以内安装及调试完成

 

说明:

1.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报价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物资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4.报价供应商可根据经营范围和自身情况,选择上述包中一包或多包进行报价。报价供应商须对所报价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响应,并按包分别编制报价文件(即:参与几个包报价,制作几套报价文件,所有包相互独立),否则将视为无效报价。

5.项目包号根据所报价包及项目编号按示例填写。例:第1包:2024-JK16-W4184(01),以此类推。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询价:不接受联合体询价;

2.最高限价:01包便携式超声骨密度测量仪28万元、02包声学测试分析系统35万元。

3.本项目各包均分别确定 1 家供应商中标。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报价企业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六)报价供应商参与军队报价,必须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并审核通过,未注册的或经审查未审核通过的报价供应商报价无效。

(七)特定资格:01包报价供应商可以为生产商或代理商,为代理商时应当提供软硬件配置清单中“超声骨密度仪便携式主机” 产品销售授权书,授权链应完整,可以追溯到生产厂家;02包报价供应商可以为生产商或代理商,为代理商时应当提供软硬件配置清单中“数据采集分析器”产品销售授权书,授权链应完整,可以追溯到生产厂家。

五、询价文件申领时间

(一)申领时间:2024年12月03日至12月09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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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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