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无人机探测、反制系统询价采购招标公告

2024-12-03
一、项目名称:无人机探测、反制系统询价采购

二、项目编号:20

三、项目概况:

(一)交货地点: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

(二)最高限价:48万元

(三)项目需求:详情见附件(附件请自行下载)。

(四)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20天内完成交付。

(五)售后服务:应为我方提供产品培训、技术资料、维修备件及支持保障等服务;产品(包括随机备附件)从交付我方之日起算,质量保证期1年。

(六)安装调试:需要安装调试

(七)检验验收:我方收货后,由供货方组织技术培训和测试,

测试正常后,完成验收。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
(五)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后,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进行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六)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经营范围需符合产品信息,为国产化设备。

(七)投标企业应当具备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八)符合国家和军队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

(一)申领时间:2024年12月3日至2024年12月10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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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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