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食堂改造及食堂炊事设备设施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4-12-03二、采购项目名称:某单位食堂改造及食堂炊事设备设施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2024
招标项目分包情况:共分为2个包;A包为为食堂改造,预算为19.4万元;B包为食堂炊事设备设施采购,预算为29.8万元;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三、供应商资格、资质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承诺书。
※(五)本项目特定资质:A包须提供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必须在本单位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六)投标企业在履约环节不得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违法分包行为,分包和被分包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四、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方式
1、时间:2024年12月04日至12月10日,每天 9:00-11:30、14:0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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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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