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人民医院餐厅餐具、炊具、清洁用品比选项目二次挂网公告
2024-12-031.1项目名称:郑州人民医院餐厅餐具、炊具、清洁用品采购项目
1.2比选人:郑州人民医院
1.3供货期:按合同签订内容供货
1.4比选内容:餐厅餐具、炊具、清洁用品采购
1)产品技术参数详见附件1比选文件技术要求。
项目/包段 |
拟比选产品名称 |
比选预算价 |
比选控制价 |
服务有效期 |
1 |
餐厅餐具、炊具、清洁用品 |
354400元/年 |
1年 |
2.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2.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具备承担比选项目的能力;
2.2所提供的必须是比选响应人合法生产或代理的符合国家质量标准、行业标准和专业标准等相关标准的合格产品;
2.3比选响应人须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2.4不得有商业贿赂和不正当欺诈行为。如比选响应人被证实有以上行为,将被视为不合格;
2.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并能承担比选项目供货能力和服务;
2.6.比选响应人应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查询企业信用信息(需财务账号登录后,下载全部内容),不得存在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被吊销(撤销、注销、收缴)相应资质(许可、认证)类证书,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在处罚期限内,或存在其它影响比选响应及履约能力的情形;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查询“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间,查询后右击鼠标选择“打印”)并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并加盖公章;
2.7近三年内参加招投标活动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
2.8如比选响应人被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列入黑名单的,禁止参加本项目比选响应;
2.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比选响应;
2.10比选响应人签订购销合同的同时签订廉洁从业承诺书。
2.11比选响应人经营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2.12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比选响应。
2.13本次比选不允许转包、分包,否则取消其响应、成交资格,并赔偿比选人全部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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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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