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海油发展-深圳区域中心-节能环保公司惠州石化三泥处置及余热利用装置例行检修服务专有协议-2024年12月第8批次1个采办包20241203采办计划公告

2024-12-03

采购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海油发展-深圳区域中心-节能环保公司惠州石化三泥处置及余热利用装置例行检修服务专有协议-2024年12月第8批次1个采办包20241203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采办包

名称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1

节能环保公司惠州石化三泥处置及余热利用装置例行检修服务专有协议

详见附件《采办包1技术要求》12月第8批次

2024年12月

一、资质要求

1.申请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申请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二、信誉要求

1.申请人不得是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2.近三年(2020年-报价截止日前)内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应附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3. 申请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4.应答人与本采购项目其他应答人不得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三财务报表要求

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成立时间短于三年的投标人,应提供自成立时起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四、业绩要求

近三年(2021年1月1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内的业绩满足以下任意一项:

 

(1)

石油化工装置或环保装置的维保或

 

(2)

维修

炉窑耐火衬里砌筑或炉窑耐火衬里维修服务业绩,且该业绩已连续运行12个月以上,并提供业主证明文件。

五、合同期限

1、合同期限为三年,在合同执行阶段采用“1+1+1”的方式,即合同届满1年,若甲乙双方对合同条款及合同价格均无异议,继续沿用1年;若无法达成一致,则合同自动终止。第3年同第2年的操作方式。协议期满后,如有未执行完毕的订单,该订单应履行完毕2

       

六、结算方式

结算方式:

1、按服务委托书订单结算,招标方及招标方执行方确认实际发生的经验收合格的具体工作量,并由投标方向招标方执行方提供与《服务委托书》中价款相应的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相关支持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委托书》(订单)及《服务委托书》(订单)中约定的其他要求等)。招标方在收到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相关支持文件并审核无误后45日内,招标方按结算价格标准向投标方支付服务费用。

4.3付款周期要求:

验收合格,开具正式增值税专用发票后45日内付款。

4.4付款方式:

银行电汇。

4.5质保金和质保期要求:

乙方服务质量时间以国家标准、法律法规要求为准,标准及法律法规未明确的质保时间为12个月,乙方服务内容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需无偿对服务内容进行返修,24小时内到场处理。无质保金要求。

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为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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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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