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某舰二级修理轮机工程修理招标公告

2024-12-03
一、招标内容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某舰二级修理轮机工程修理

2.项目编号:MS

(二)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最高投标限价

(含税、元)

周期进度

1

某舰二级修理轮机工程修理

¥150000.00

自开工之日起180天内完成(按甲方规定的工程节点要求完成全部工作量)。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本项目包工不包料。

     

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包括本项目的设计、开发、供货、运输、保险、卸货、安装、拆除、调试、试运行、技术培训、售后服务、伴随服务、检验、配套资料及工具、备品备件、易损件、人工、税费等一切费用。

     

★1.本项目不得分包。本次招标、投标、评标均以包为单位,投标人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投标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项目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被否决。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基本要求

1.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同等效力证书;

2.具备有效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3.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单位;法定代表人为非外籍人士(含港澳台),不得拥有境外永久居留权;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未被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处罚期内);

9.参加竞争性采购活动期间,未处于军委装备发展部发布的严重、重大失信名单限制范围(根据失信情节判定的全军范围、招标人所属军兵种范围或产品范围),以及招标人所属军兵种装备主管部门发布的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内;

10.已从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11.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独立性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招标活动;

2.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项目实施要求

1.近3年内具有与标的同类型的类似业绩;

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每份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四、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1.发售时间:2024年12月3日起至2024年12月10日止,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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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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