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海辰化学有限公司年产40万吨己二腈及原料配套项目40万吨年合成氨装置氨合成塔招标公告
2024-12-03本招标项目福建海辰化学有限公司年产40万吨己二腈及原料配套项目40万吨/年合成氨装置氨合成塔(项目名称)已由福建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行政审批局以备案号:闽发改备【2021】E130024号同意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海辰化学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福建海辰化学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福建海辰化学有限公司年产40万吨己二腈及原料配套项目40万吨/年合成氨装置氨合成塔。
工程规模:福建海辰化学有限公司年产40万吨己二腈及原料配套项目利用煤为原料,经气化生产粗合成气,粗合成气经变换及热回收、低温甲醇洗制备变换净化气和热回收净化气。一部分经液氮洗脱除CO并配氮后送氨合成装置生产40万吨/年液氨产品,一部分经甲醇精馏生产高纯氢气,剩余部分用于生产35万吨/年甲醇中间产品,甲醇中间产品和CO制备单元生产的CO气一起经醋酸装置生产50万吨/年醋酸。
建设地址:福建省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古雷石化基地。
2.2本次招标范围:
本次采购为1台氨合成塔设备的供货及相关服务,具体详见提供的《技术规格书》。
(1)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9.5个月内。
(2)交货地点:福建海辰化学有限公司厂区指定地点完成交付。
(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验收标准、规范及本招标项目技术要求。
(4)质量保证期:设备调试完毕,正常运行后12个月或者货到买方现场交货后18个月,以先到为准。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有更优承诺,则按投标人承诺为准。
备注:本项目按合同包进行评标与授标。投标人必须对同一个合同包中的全部货物与服务进行投标,不得仅对合同包中的部分货物或服务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应包含或覆盖压力容器(A1)且设计不得外委资质,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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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类似项目业绩要求:投标人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不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应具有一项工作压力不低于14.5MPa的复合板反应器的供货业绩。
3.4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的须按照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提供相应品目号投标货物主机品牌制造商的授权函(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且制造商与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投标,否则将否决其所有投标)。
3.5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3.6投标人被列为失信主体或投标人法人代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如有),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主体或法人代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与投标。
3.7其他资格要求: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4.1条款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1-07 09:30前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01-07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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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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