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永修县线下永修县中医医院干扰电治疗仪(双通道)、经颅磁(强磁)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2024-12-04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永修县中医医院干扰电治疗仪(双通道)、经颅磁(强磁)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95000.00 元

最高限价:460000.00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人民币)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干扰电治疗仪(双通道)、经颅磁(强磁)

1

495000.00元

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 10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4.1 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4.2 如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对应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5.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所投一、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用于临床的: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及登记表(新证不需登记表),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产品备案登记凭证;(2)所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一、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用于临床的: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3)经营用于临床三、二类医疗器械的:三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二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登记凭证;(医疗器械注册人或者生产企业在其住所或者生产地址销售医疗器械,不需提供)。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05日 至 2024年12月1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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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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