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赣州市第三人民医院经颅直流电刺激仪项目性谈判采购公告
2024-12-04项目名称:经颅直流电刺激仪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850000.00 元
最高限价:1850000.00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其他收入资金 |
5 |
台 |
18500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和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合同签订、接采购人通知后,20日内交货完成,包括安装、调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3、通过“信用中国 ”或“ 中国政府采购网 ”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材料或戒毒企业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所投一、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用于临床的: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及登记表(新证不需登记表),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产品备案登记凭证; (2)所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一、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用于临床的: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3)经营用于临床三、二类医疗器械的:三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二类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登记凭证;(医疗器械注册人或者生产企业在其住所或者生产地址销售医疗器械,不需要提供)。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05日 至 2024年12月09日,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3:00至23: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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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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